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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死去的男人叫王征吗?听着耳熟...我倒是没记着这人名字,真人照片倒是看到过,案发后就有警察拿着死者照片儿来找我了,和你的目的一样,问我有没有见到过这人。我当然是如实相告了。”
“您说您见过没有啊?”
“我说我没见过。”
黄粱无语的看着一脸坏笑的小老头。
“我是说实话,那天我根本就没想起来我见过这人。是隔了好几天之后我才想起来,在那天晚上我还真撞见过被刀捅死的人,而且他当时还不是一个人。还有一个人和他在一起。”
黄粱没去纠结二大爷为什么会在警察找上时说不知道,而是把问题放在和王征在案发当晚对话的男人是谁这件事上。他立刻拿出李旭东的照片,让二大爷辨认。
小老头从衣服口袋中掏出一副老花镜,戴上后仔细打量着手机屏幕上李旭东的照片。看了几张后,他摘下眼镜、冲着面前的两个眼睛瞪得溜圆的年轻人说:“我不确定和那个死者对话的是不是照片中的人。”
黄粱失望的吸了口气,“您确定不是这个人吗?”
“那我就不知道了。我是看到那个叫做王征的死者和一个人肩并肩的站在一座小桥上。两个人手撑在桥上,边抽烟边对话,就这样。你也知道沿着半截河,每隔百十来米都有一座连接两岸的小木桥。那上面可没有路灯,晚上就是漆黑一片。
“我能认出来其中那个人是王征,还是因为他的脸被手中烟头的火光给照亮了。我匆匆一瞥,记住了那个人,但是被他的身形挡住的和他对话的人,我就不知道长什么模样了,我连他穿什么衣服都不清楚,反正是深色的就对了,在黑影中一点都不显眼,就能看清个轮廓。”
黄粱立刻转头看向李旭明,后者回答道:“我哥那天的确是穿着一身黑色衣服。黑色裤子,黑色薄夹克。我哥也没染头。”
“那就应该是了,反正我是听到那两个人在桥上像是在吵架。离得远,我听不清两人在说些啥,不过肯定是没好话就对了。像是在吵架,但又怕别人听到,就压着嗓子吼,我是这么觉着的。
“我那天晚上也是在那附近闲遛弯,瞥到两个站在桥上聊天的男人,也没当回事。过去好几天了,我才想起来我看到的就是那个叫王征的死鬼。至于和他争吵的是不是这个人,”小老头用手点了点黄粱手机屏幕上李旭东的照片,“我就不敢说是了。反正那天晚上我的确是看到有个人。”
“具体是几点?”
“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晚上九、十点左右。”
“那就有些不对了。命案发生在后半夜,这之间的三个多小时,死者王征和李旭东又是怎么回事?根据证人证词,他们是脚前脚后分别进入到那条小巷子。”
“有可能是偶然遇上,也可能是暗中跟踪王征呗。”小老头随口说道,“在那座桥上肯定不方便动手,虽说没被灯光照到,但也是人来人往的。可能这人就是打算跟着王征,等找到合适的地方再动手也不迟。反正来半截河玩的,离开时没几个是不醉的。对付一个醉鬼还不比杀一只鸡简单?”
黄粱默默点了下头。
“你没别的事情了?就这样吧,吃饱喝足了,我找个地方睡觉。晚上还得出门儿奔呐,唉,没个人供养我,只能自己赚钱,日子难啊,一天比一天难。”
黄粱赶忙拦住打算起身离开的小老头,问道:“二大爷,您肯定知道李旭东在案发当晚去过哪些酒馆吧?”
“你好奇这个干嘛?”
“我打算去问问。”
“那帮警察都去过好多遍了,你跟着掺和什么,浪费时间。”
“您就告诉我吧。”
“唉,真的是,你小子就这一点我最烦。死犟死犟的。一间是风渊,一间是午后沙滩,你自己去找吧,他们没什么能告诉你的。”
“好的,那就太感谢您了。”黄粱站起身,毕恭毕敬的冲着小老头鞠了一躬。穿上外套的二大爷挥了挥手,径直向小餐馆的门口走去。等到这个瘦小的身影消失不见后,黄粱才重新坐回到椅子上,拿起碗筷继续吃着餐桌上剩余不多的食物。
“吃啊。”黄粱用筷子点了点李旭明的饭碗。
“我吃不下。”
“吃点儿,今天可能会折腾到很晚,取决于对方几时会开门。”
“咱们是在浪费时间。”李旭明小声嘟囔道。
“哦?这就受不了了。昨天你可不是这么说的。我记得有个人在我家客厅里对我说一定要查出个水落石出,不然会一辈子过意不去。那个人说过这番话还不到24个小时,就已经要打退堂鼓了?”
“我不是!我只是觉得...觉得我对我哥或许没那么了解。我哥来京阳市打拼已经过去七八年了。这些年我们俩聚少离多,每个月打电话的次数屈指可数。他对我的生活不怎么了解,只是发条信息问我还缺不缺钱,打听一下我的学业成绩。
“我对他的生活也一无所知,他在这座城市结识了什么朋友、交往过几个女友、工作顺不顺心、有没有和领导闹矛盾,这些我全都不清楚。对于我而言,我哥就是有求必应的钱包,我从来没去关心过他打给我的那些钱,究竟是靠付出什么来赚来的。
“我觉得那一切理所应当,我和他是唯一的家人,他不照顾我,他照顾谁呢?可来到这座城市后,我却发觉我对我哥几乎一无所知。他喜欢吃什么,我不知道,他平时穿什么样的衣服,我也不清楚。他最近想要干什么,什么才是他的梦想,我从没过问过。
“我真的有资格去替他调查这件事吗?如果结果真的是我哥就是杀死王征的人,我又能去真正面对吗?”
注视着陷入到自我怀疑中的年轻人,黄粱没说什么,只是起身走向这间小餐馆的柜台,从女店主的手中买来巴掌大的一小瓶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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