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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她要去一趟《新小说报》编辑部交稿。
等交完稿件,她还要和谭峥泓一起,去见一见诺伯特。
她是云景的事情,诺伯特已经知晓。
对诺伯特来说,女子写小说算不得稀奇事,毕竟一百年前,简·奥斯汀就已经出版了许多小说。
但他依然觉得惊讶,对桑景云也愈发欣赏。
桑景云来自一个古老的贵族家庭,自己还非常有能力,这样的女子,总是让人喜爱和敬佩的。
诺伯特对桑景云的重视,甚至远超谭峥泓。
谭峥泓只是一个有点钱的商人,但桑景云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贵族小姐!
桑景云也愿意见诺伯特。
跟包括诺伯特在内的洋人交好,对她有很大好处。
她若是交游广阔,那些日本人就算看不惯她,也不能随便动她。
写完小说,桑景云早早上床睡觉,第二天,又早早起来。
她下楼的时候,桑学文已经将早饭做好,今天的早饭,是包了霉干菜和油渣的面饼,还有用昨天的剩饭做的稀饭。
当然,煮鸡蛋必不可少。
桑景雄有些挑食,之前要啥没啥的时候,他想吃鸡蛋,现在却不喜欢吃鸡蛋了,他的那颗煮鸡蛋,他塞给了桑景英。
桑景英就把鸡蛋踹口袋里,打算留着中午吃。
桑景云是不挑食的,她剥了自己的鸡蛋放在粥碗里,一口馅饼一口粥,吃得很满意。
在现代时,她懒得做饭,早上一般都是吃速冻的包子饺子。
那些东西,吃多了会觉得味道都差不多。
说白了就是一股预制菜味。
相比之下,桑学文现做的馅饼,就要好吃多了!
阿兰买回来的,都是上好的绍兴霉干菜,和油渣放在一起吃特别香。
谭峥泓就一口气吃了好几个。
吃完,桑景云对谭峥泓道:「我们走吧。」
「好!」谭峥泓笑着开口,推出自己的自行车,打算像以前一样,载着桑景云走。
当然,他的保镖会在后面跟着。
桑景云坐在车后座上,一只手揽住了谭峥泓的腰。
之前,她是不会这么做的,结果有一次路比较颠簸,她差点从车上被震下来。
谭峥泓在被桑景云抱住腰之后,浑身一颤。
这动作,真的太亲密了!
桑小姐竟然抱住了他的腰!他的腰!
谭峥泓有心说点什么,但怕他说了之后,桑景云会放开,就憋住了没有说,只是努力把自行车骑得又慢又稳。
至于桑景云,她想的是,谭峥泓没有腹肌。
也不能说是没有腹肌,毕竟腹部肌肉每个人都有,只是谭峥泓的身材,明显是没有专门练过的。
他跟保镖练过格斗,力气也很大,但没有坚硬的肌肉。
不过仔细想想,这才是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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