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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小在大伯父跟前长大。他的大伯父,完颜鸿亮,是当时的太子,金国储君。完颜鸿亮,极其喜爱这个天资聪慧的侄子,南征北战,都带在身边。甚至有流言说,这个孩子,其实是他和弟媳私通后生下的孽障。
不管完颜胜的父亲究竟是谁,他始终都是一个纯粹的金族人。
金族,是北境草原上的游牧民族,一个只崇尚强者的民族,他们觊觎着南朝的土地丶财富丶女人,对不堪一击的军队嗤之以鼻,认为他们都是废物,唯有对镇守燕州的沈承影,还忌惮三分。
燕州城破,沈承影身死,南人军队落荒而逃,从此以后,金族人再无顾忌,在抢占的城池中享受杀戮与狂欢。
彼时只有十岁的完颜胜,跟随大伯父完颜鸿亮来到燕州巡视,看到被俘虏的南人们不论多寡,皆垂首匍伏,引颈受刃,无一敢逃,任人宰割。
那些南人们哭喊着,请求上苍垂怜,求放过一条生路。可那他们哪里知道,沈承影战死后,南人皇帝老儿,早就打算携着三十个老婆南下迁都避祸去了,哪里还会顾忌得上他们这群贱民。
国破家亡,这些下贱的南人们就如同被赶出羊圈的牛羊。
完颜胜来到燕州城时,屠杀已经进行了七日。城中到处都是死人骨,河水已被血染成了红色,满城腥气弥漫,哭天喊地的声音贯彻整个城池,族人们以杀戮为乐,已近乎癫狂。
彼时的完颜胜,虽只有十岁,却被这种场面刺激着,他感觉,自己的内心中,似乎有什么破土而出。
「你如今也有十岁了,也该尝尝这滋味了。」完颜鸿亮递给他一把大刀,用眼神示意他,杀掉跪在地上的一个少妇,那少妇怀中还抱着一个婴儿。
完颜胜接过大刀,被满城血腥气刺激着,他心跳越跳越快,在急遽的心跳中,他萌生出一种别样扭曲的快感,那是狩猎野兔羔羊所不能带来的快感。
原来,这就是所谓的「狩人」的滋味。
他手持着大刀,朝着那个怀抱着婴儿的少妇走去。那个少妇不断朝着他磕头,咕里唧哝说着他听不懂的话,不过他也能猜到,这个少妇是在向他求饶,求他放过襁褓里的孩子。
他望着那个少妇,虽然蓬头垢发,面黄肌瘦,眉目间却十分慈祥,有几分像他的乳母。
他犹豫了。
「你要记住,这帮南人只是和猪狗一样的畜生而已。你要像训狗一样训他们,否则,这些畜生就会反咬你一口。」完颜鸿亮抢过他手中的刀,挥向了那个跪地求饶的少妇,要当面给这个侄子上一课。
手起刀落,鲜血喷在了完颜胜的脸上。
他至今还记得那个瞬间,原来新鲜的血是温热的,是浓稠的,是咸的,激起了他刻在骨子里嗜血,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兴奋,浑身战栗,飘飘欲仙,比这世上所有最高的享受还要让人愉悦。
呵,原来,这就是杀戮的滋味。
他感觉掩藏在心底的东西就要破茧而出——
是血,不过,不是妇女和婴儿的血,却是完颜鸿亮的血。
一柄长剑贯穿完颜鸿亮的身体,他如山一般倒下。所有人都惊呆了,不知发生了什么,就连那少妇怀抱中的婴儿,也忘记了哭泣。
那柄插在完颜鸿亮胸前的长剑,仍在嘶嘶龙吟,剑柄上刻着「宵练」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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