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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苍穹之上,还有一轮红日,炽热的阳光挥散在林天的身上,林天白皙的肤色,竟变成了健康的小麦色,而这小麦色就是林天在修真界那具肉身的颜色。
林天闭上眼睛,脑海中不断回忆着在修真界的点点滴滴,似乎他现在就在修真界的九天之上,耳边响起过往仙鹤的鹤鸣……
良久,林天才睁开眼睛,随即神识一扫,延伸到两千米之外,这是炼气五层时,神识的最大范围,层峦青山,尽在他的神识中,鸟虫走兽,更是无处可躲。
林天又扫到了谢大壮,他的肩上扛着一直野狼,而参加比赛的人也差不多到山脚下了。
嗖!
林天再次用真元控制着飞剑,飞剑直冲入云海,向着南山飞去。
不一会儿,林天便踏着飞剑来到了南山的山顶,然后手指一点,巨剑恢复成原来一尺长的样子,但林天继续把飞剑变小,直到飞剑变成扑克牌那么大后,林天才把它放进了自己的口袋中。
林天砸了砸舌,喃喃道:“要是有储物戒指就好了。”
记得上次在客什的时候,林天已经从庄宜那里得到了制作储戒指很重要的材料,逆石,而空冥石他也得到了,下面还需要两样材料,他就可以把储物戒指给做好了。
林天觉得,在特种队去执行任务前,一定要把储物戒指做好,不然携带什么危险的东西都会被人给察觉了。
“队长,我们有好吃的了。”谢大壮扛着一只野狼兴冲冲的从山下跑了过来。
林天看了看这头野狼,身上油光光的,满是肉,看来不是一只饥饿的孤狼,而是群狼中的一只,或许就是狼王,没想到谢大壮竟然深入狼群去抓狼王吃。
“嘿嘿,刚才在山下遇到一群野狼偷袭我,我就顺手把狼王给干掉了。”谢大壮一边用匕首给狼剥皮,一片笑呵呵的说道。
林天笑了笑,群狼可是很有智慧的,特别是在狼王的指挥下,它们的战斗力非常的厉害,谢大壮能干掉狼王,看来他还是有些实力的。
谢大壮很麻利的把野狼给剥皮取出里面的内脏,然后找了好些柴火,用一根大木棍把野狼给穿了起来,准备烤全狼。
一切准备就绪,谢大壮摸了摸口袋,尴尬的问道:“队长,你有没有打火机?”
“没有。”林天摇了摇头,知道谢大壮是要生火烤狼肉,随即一挥手一个凤火术打了过去。
扑啦!
干燥的火柴立刻绕烧起来,发出噼噼叭啦的声响。
谢大壮惊诧的看着林天的手,惊叹道:“真是一双魔手啊,竟然可以放出火来,队长,你以前是不是便魔术的啊?”
“滚粗,老子的手段可不是那些骗人的假玩意。”林天白了谢大壮一眼,神识又扫了一下,说道:“最后的胜利者要出现了,不过竟然有两个人,难办了。”
林天的眉头又微微一挑,发现这两个人中,有一个他竟然认识,就是上次在贝家庄园遇见的小偷金小四,不禁心里有些开心,要不是金小四的帮忙,于思怡那时候也逃不出贝家。
但林天有些意外的是,他不是小偷么?怎么能来当兵呢?
谢大壮把野狼架在火上烤,也听到上下传来的声音,立马起身在地上用树枝摆了一个终点线,谁先冲过这里,谁就是他们‘赤血’特种队第五名队员。
“快快快,谁冲过这条‘线’,谁就是我们的队员了。”见山下的两个人跑到了山顶,谢大壮大声的喊道。
两个士兵都是咬牙切齿,汗水早就浸湿了身上的军服,但胜利就在眼前,他们谁也不想放弃。
金小四也是一脸的怒意,他做小偷这么久,第一次遇到和他跑步一样快的人,。
另外一个士兵看着金小四也是满脸的不服,咬着牙关,向着重点线冲刺。(未完待续请搜索飄天文學,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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