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林梅森林的暴风雪连刮了三天,却一点都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狂风夹着冰粒打在脸上,让人睁不开眼睛。这样的天气,就算是偏将林克再怎么暴跳,也不能把士兵强行赶出军营去抓雪灵猴。特别是三天前发生士兵冻死在雪地里的事故之后。
今天已经是十一月七号了,留给林克的时间只剩下八天,而他的任务,还差整整六十只雪灵猴。
这次的任务,是林克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弄到手的。按惯例,负责抓捕雪灵猴的偏将,将会作为使者把雪灵猴押送到帝都去。代表暴风雪军团,把雪灵猴做为贺年礼,送给当今的皇帝,曼陀罗三世--巴伦西亚大帝。
而巴伦西亚大帝为显视对暴风雪军团的恩典,也会有礼物赏赐下来,由使者带回给暴风雪军团长苏门达尔。
这么一个来回走下来,就是一件大功。按惯例,军团长会让这位使者官升一级。也就是偏将升督将。这已经是军团中不成文的一种规则,也是偏将升督将最安全无危险的途经。要知道如果在战场上,想升这一级,可是要拿命来换的。
为了这个机会,林克可是不惜以平调新兵团做为交换才得来的。如果办砸了,他损失可就惨重了。升不了级,手下上过战场的老兵还换成了新兵,都不算,他要面临的还将是军法的处制。给皇帝办礼物都办砸了,打你一顿那是轻的。在功过部上记下这笔,这就是一生最大的耻辱。
越积越厚的雪,像一坐大山一样,重重的压得林克喘不过气来。桌前罢着精美的食物,他却一口也吃不下。
林克虽然没有多大的本事,这个偏将的职位,也是靠着身为军团长三姨太的姐姐才得来的。可是他也知道,肯定不能这样坐以待毙下去。
可问题是,应该怎么办?这是一个很成问题的问题。这么大的暴风雪,走出军营是九死一生的事。虽说军令如山倒,林克可以强行的把士兵们赶出去寻找雪灵猴,但这是下下之策,不到万不得已,还用不是为好。
正在烦脑的时候,突然一句话浮现在了他的脑中--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对。”林克一拍桌子站起来叫道:“传令兵。”
“在。”传令兵是二十四小时候命,随时准备传答命令的。
“传我将令,从今日起,凡抓住一只雪灵猴者,赏金币十枚。凡抓住二十只雪灵猴的组,夫长官升小队长,凡抓住五十只雪灵猴的小队,队长升典军。至今没有抓到雪灵猴的小组,三日内必须交上至少一只雪灵猴,否则全组上下,按怠命交执法处。去吧。”
“得令。”传令兵领命而去。
接到将令之前,胡忧正在营中和组里的士兵喝酒。帝国的军营并不禁酒,因为林梅森林天气寒冷的原故,军需部还特意加发了烈酒下来。
营门被推开的瞬间,地堂上的篝火被吹得火星乱飞。脾气不好的朱大能被吹了一脸的烟灰,张口刚要骂,看到走进来的是传令兵,到嘴的话又被他咽了回去。
传令兵都是将军的亲信,在一定意义上,他们带表的是身后的将领。骂他们虽然没有骂将军的后果那么严重,但是只要稍有脑子的人,都不会轻易得罪他们。要不然吃亏的肯定是你。
传令兵走之后,所有组员的目光全都看向了胡忧。看他准备怎么处理这个事。
胡忧不慌不忙的一一扫过自已手下的这八个士兵,对阿骨达举杯道:“感谢你给我们带来的温暖。”
“啊呜......”全组的人都高兴的叫了起来。
他们都知道,自己不用到外面去享受暴风雪的肆虐了,因为阿骨达曾经抓住过一只雪灵猴。他们不在受惩罚之例。
烤着暖暖的篝火,喝着小酒,透过门缝,看着那些或为任务,或为钱财官位而走出军营,被暴风雪吹得东倒西歪的士兵,天下间没有比这更幸福的事了。金币虽好,但也要有命用不是?
其实在听到‘升官’两个字的时候,胡忧确实动心过,特别是看到秦明带着二组的人出去的时候。不过手下士兵们的眼神,和外面恶劣的天气,胡忧在心里做了判断,认为即使强行出去,也不会有任何收获的。与其白费力,还不如卖个顺水人情。
相对外面的冰天雪地,屋里舒服的日子很好过,在吃喝打屁聊天之中,一天就这么过去了。天黑的时候,胡忧收到消息,秦明的小组,收获到了一只雪灵猴,不过他们的代价是一个组员滚下雪坡,找到的时候,已经冻死了。
一条人命,换一只雪灵猴,这样的代价,是不是太大了一些。虽然士兵上了战场,也是九死一生,但是那至少还能说是保家为国。为抓雪灵猴而死,这算什么?生命换美食?
第二天的暴风雪似乎比昨天更加大了,胡忧靠在床头上看着,看着从朱大能那里得来的武学秘法。
“技击之道,尚德不尚力,重守不重攻。盖德化则心感,力挟则意违,守乃生机,攻乃死机。彼攻我守,则我之心闲,我之气敛,我之精神勇力,皆安适宁静;于是乎生气蓬勃,任人之攻,无所患也。攻我者怒气上涌,六神暴跳,而不守于舍;于是乎神轻气散,而其力自不能聚,纵一时鼓噪......”
看到这里,胡忧扫了一眼窗外,正好看到秦明带着手下又列队出去。看来死个把手下,他并不会放在心里。
“这秦明真够玩命的......以镇宁临之,不须与攻杀,片时即自败矣。”
合上书,细细的揣摩书中的大意。朱大能的这部书,虽然叫做武学秘法,其实里面并不像‘九阴真经’那样,记载着绝世武功。书里记载的大多是各种武学基本功法和学武心得体会。这对于初涉武技的胡忧来说,是非常有用的。先不说这世上跟本没有绝世武功这种东西,就算有,真给一本‘九阴真经’,胡忧没准也只能当天书看了。
今晚的天气格外的冷,地堂烧着篝火,身上盖着行军毯,胡忧依然冷得难以入睡。摸着黑,把自己的水壶拿过来,狠狠的往嘴里灌了好几口烈酒,这才好了一些。趁着酒劲,胡忧紧了紧身上的毯子,这才得以入睡。
雪下了一夜,天亮的时候,居然放晴了。军营里也热闹了也来,足足下了七天的暴风雪,把所有人都憋得够呛。
一大早,胡忧就把八个兵全都叫了起来。天已经睛了,今天必须得出去抓雪灵猴。秦明这几天顶着暴风雪出去,连连得手了几只,现在整个军营里都要谈论他。在心里暗中与他叫劲的胡忧,绝不能允许自己差他太多。
“嘿,我说大伙,有谁看到我的酒壶吗?”正在整装的候三突然叫了起来。
“自己的东西随便乱扔,找不到活该。”朱大能在边上扔出一句。
“朱大能,是不是你小子把我的酒壶给藏起来了。”候三边到处乱翻,边嚷道。
“藏个屁,我的酒壶也不见了。”朱大能气急败坏的叫道。
,!
天刀驭龙 重生之纯真年代 破天氏 异界之最强幻想 网游之双剑传说 最佳神婿 末世之初始 青春的柠檬香 神豪:开局从捡破烂开始 宫心 第二夫人 古武仙尊 天才御兽师 替罪新娘 重生之我的事情我做主 极品邪神 逆袭娱乐圈 斗魂师传奇:天才留级生 玄幻:武器自动修炼开始无敌 天医狂婿
(重生轮回灵异1V1)又是一个月圆夜,变成了白色狐狸的苏心宝,享受般的趴在大床上,看着窗外的月光,柔软的爪子数着床上的各色宝石,幸福的眯着狐狸眼。瞬间,一身狐狸皮尽落,细如凝脂的皮肤暴露在空气里,毛绒绒的狐狸尾巴高高翘起。为什么尾巴又没有回去?她正想着,刚洗完澡的俊美男人推门而进,一手握住她的狐狸尾巴,一手撑着身子压到她的身上,薄薄的唇暧昧出声,宝贝,你脱光光是不是在等着我的宠幸?当然不...
我的整个青春,都用来喜欢一个名叫贺景辰的男人。 然而,他是我闺蜜的男朋友。 被父母逼婚,我通过相亲选了一个老实男人搭伙结婚,谁想婚礼前夜,贺景辰出现在我房间 一夜之间,我成了被万人唾骂的出轨女人。 这世上总有这么一个人,他给你一个微笑,你就仿若身处云端,他给你一次拥抱,你就仿若拥有全世界。 择一城终老,遇一人白首。 我想要的,不过是心安之处,有你有家。...
合租的房客每天带着不同的男人进进出出,晚上隔壁还传来咿咿呀呀的声音,这神秘的一切引起了我探索未知的欲望。在我终于大着胆子偷窥后,却没想到这次的偷窥给我开启了一扇新的大门我下了海,当了人们口中的鸭子。...
当吃货踏入修行界,别人提升实力靠努力修炼,而我靠吃!实力强大的龙族凤族?不知道龙肝凤胆是烤着吃香还是炸着吃香?皮糙肉嫩的雪犀一族?濒临灭绝的珍稀物种,要养着慢慢吃!原形为瑞兽的瑞阳仙君?这个最香,一定不能放过!瑞阳仙君我想娶你做媳妇,你却想吃我?...
秦歌醒来后发现整个世界都变了,地球被强大的怪兽主宰,人类只能生活在安全区中,靠着强大的武者维持种族延续。地球上最强怪兽的生活区域称作禁地,它们是禁地之王。秦歌发现自己的身上出现一个禁地小世界,他能将禁地之王封印在禁地小世界里,并且在完成激活任务后,得到禁地之王的某种特殊能力。随着秦歌不断踏入各大禁地,封印越来越多的禁地之王,秦歌的身体发生了惊人的变化...
未来2509年,拥有强悍异能的主角,为了异能组织的生死存亡,原想通过时空穿梭机回到2009年的中国寻找一个胸口有龙纹身的女孩,却不想,竟穿越到了一个有着魔法和斗气的异世界,并当起了异界学院的老师。且看主角在充满魔法和斗气的异界土地上如何用他的异能将一批号称‘终极一班’的废物们教导成威震异界的泰山北斗吧。那么,主角还能否在异界找到那个胸口有龙纹身的女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