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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那边没问题,艾米嘛……”我本该接口说“艾米很爱妈妈”,但我没法对玛戈声称艾米爱我们的母亲,尽管已经过了很久,艾米跟我们的母亲却一点也不熟。她们只见过几次,每次都是一番折磨。见面后接连好几天,艾米都会寻思她和我母亲的只言片语。“当时她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呀……”从艾米的话听来,我妈妈活像一个来自不毛之地的老农妇,一心想用牦牛肉和小零碎强行跟艾米换些东西,艾米却不乐意把那些东西拿出手。
艾米懒得去了解我的家人,也不愿意了解我的故乡,可我竟然还觉得搬回密苏里是个不错的主意。
清晨的空气烘得枕头暖乎乎的,我不由转念想道:今天不该用来后悔,而该用来行动。楼下传来了一阵久违的声音,看来艾米正做早餐呢。厨房里响起木头橱柜的“咣咣”声、锡罐和玻璃罐的“叮当”声、铁锅的“哐啷”声;锅碗瓢盆交响曲热热闹闹地响了一会儿,渐渐变成收场的乐章——那是蛋糕烤盘落到地上,“砰”的一声撞上了墙。这顿早餐一定令人难忘,也许是可丽饼,因为可丽饼很特别,而今天艾米想必会做些特别的花样。
今天是我们结婚五周年的纪念日。
我光脚走到楼梯口,聆听着四周的动静,一边琢磨是否下楼找艾米,一边踏上地毯——长毛绒地毯铺满了整间屋子,艾米对它恨得咬牙切齿。此刻我在犹豫,厨房里的艾米却一无所知,她哼着一首忧郁的曲子,听上去有点耳熟。我竭力想听出那首歌,那是首民谣呢,还是首摇篮曲?突然之间,我悟出那是《陆军野战医院》的主题曲《自杀并不痛苦》,接着迈步下了楼。
我在门口徘徊,凝望着我太太。今天艾米把一头金黄的秀发梳了起来,马尾正像跳绳般开心地晃动。她心烦意乱地吮着烫红的指尖,嘴里还哼着歌。艾米没有唱歌词,因为她总把歌词弄错。我们刚开始约会时,电台正在热播“创世纪乐团”的一首歌,里面有句歌词是“她仿佛在无形中触动人心”,结果艾米低声唱道“她接过我的帽子,把它搁在架子的顶层”。我问她那些词跟原唱怎么沾得上边,她却告诉我,她总觉得歌里的女人真心爱着那个男子,因为她把他的帽子搁在了架子的顶层。当时我就知道自己喜欢她,我真心喜欢这个对什么事都有一套说法的女孩。
如今回忆起这温暖的一幕,我却感觉自己的脚底升起了一股透骨的寒意,这种感受让人有些心惊。
艾米凝视着平底锅里咝咝作响的可丽饼,又舔掉了手腕上的残渣,露出得意的神色,看上去一副贤妻模样。如果我把她拥进怀中,她闻起来会有浆果和糖粉的味道。
这时艾米瞥见我鬼鬼祟祟地躲在一旁,身穿皱巴巴的四角短裤,头发直愣愣地冲向天空,便倚着厨房台面开口说:“你好呀,帅哥。”
苦水和惧意顿时涌上了我的嗓子眼,我暗自心想:好吧,行动吧。
我很晚才去工作。搬回家乡后,我和妹妹干了件蠢事,我们把嘴上一直念叨的想法付诸行动,开了间酒吧。钱是从艾米那儿借的,一共八万美元。对艾米来说,这笔钱曾经可能只是九牛一毛,当时却几乎是她的全部身家。我发誓会连本带利还给她,我可不是那种吃软饭的男人……说到这里,我能感觉到父亲对我这句话嗤之以鼻。“嗯,世上有各色各样的男人”,这是他最浑蛋的一句口头禅,下半句还没有说出口,“你偏偏属于不像样的那一种”。
不过说实话,开酒吧是个脚踏实地的决定,也是个精明的商业举措。艾米和我都需要另起炉灶,开酒吧就是我的新职业。有朝一日,艾米也会挑份工作,或者什么也不做,但与此同时,靠着艾米的最后一笔“信托基金”,我们好歹还有这间酒吧和一份收入。跟我租下的“巨无霸”豪宅一样,酒吧在我的童年记忆里也是一种具有象征意义的事物:
那是成年人独霸的地方,玩的都是成年人的一套。也许正因如此,丢了饭碗以后,我才坚持要开家酒吧。它证明我还是个有用的成年人,是个响当当的男子汉,尽管我已经丟了职业生涯和立足之地。我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了:一度声势浩大的杂志撰稿人队伍还会继续缩水,谁让当今有互联网,有经济不景气,还有宁愿看电视或玩视频游戏的美国民众呢!那些家伙宁愿发条短信给朋友们,说一声“下雨天烦死人啦”!不过,谁要是想在温暖的天气里到一家凉爽又朦胧的酒吧喝几杯波旁威士忌的话,坐在屋里玩应用程序可无法办到。无论什么世道,人们总要喝上几杯嘛。
我们的酒吧位于街角,秉承着一种任意随性、东拼西凑的审美观,最大的特色是一个巨大的维多利亚式饮料架,上面用橡木雕着龙头和天使的面孔。在塑料材质大行其道的狗屎年代里,这个木架子简直算得上奢侈品。说实话,除了这个饮料架,酒吧余下部分则搜罗了每个时代最不上台面的设计:艾森豪威尔时代的油毡地板有着一条条上翘的边,看上去好似烤焦的面包;暧昧的木板墙活像是直接从20世纪70年代的色情视频中照搬过来的;几盏卤素落地灯仿佛不经意间借鉴了我在20世纪90年代居住的宿舍。奇怪的是,这堆不三不四的玩意儿却凑出了一间格外舒适的屋子,看上去不太像酒吧,倒更像疏于修缮的房屋。
这间酒吧还带着几分喜气。它跟本地的保龄球馆共享一个停车场,因此当酒吧大门摇晃着敞开时,保龄球馆里一阵阵稀里哗啦的声音便会随着顾客一起涌进门来。
我和妹妹给酒吧取了个名字,叫作“酒吧”。“大家会觉得我们在玩反讽,而不是没有创意。”妹妹认为。
没错,我们觉得自己玩转了纽约人的那一套——这个酒吧名是个俏皮话,没人能真正找到笑点。反正不能跟我们一样心领神会,百分百弄懂。我和妹妹想象着本地人皱起鼻子问:“为什么你们酒吧的名字叫作‘酒吧’呢?”可谁知道,我们的首位顾客开口便说:“我喜欢这个酒吧名,就跟《蒂凡尼的早餐》一样,那里面奥黛丽·赫本的猫咪就叫作‘猫咪’。”那是个头发花白的女人,戴着双光眼镜,身穿粉色运动衣。
从那以后,我和玛戈的优越感就一落千丈,这倒是件好事。
我把车驶进停车场,等到保龄球馆里爆发出一阵哗啦声(谢谢,谢谢,朋友们),这才迈出汽车。我欣赏着周围的景致,并未觉得厌倦:街对面有一间矮墩墩的黄砖邮局(该邮局每逢周六歇业),不远处是栋不起眼的米黄色办公大楼(该大楼目前已经歇业)。无论如何,这个小镇也算不上兴旺,它的黄金时代已经过了,连它的名字都算不上特立独行,真是该死。密苏里州有两个名叫迦太基的地方,严格说来,我们这个小镇叫作“北迦太基”,听上去跟另一个迦太基搭成了双子城,但两城相距数百英里,而且本城怎么也比不过人家那一个。它是个20世纪50年代的古雅小城,扩建出了一片中等规模的市郊,并引以为傲。不过,不管怎么说,这里仍然是我母亲生长的故乡,她在这里把我和玛戈养大。因此,这座城有着一段段历史,至少有着我的过去。
我穿过杂草丛生的水泥停车场向酒吧走去,沿着前路一眼望见了密西西比河。说到我们所在的城市,这一直是我热爱的一点:我们的城市并非安然建在断崖上,俯瞰着密西西比河,而是正好建在密西西比河上。我大可以沿着面前的道路走下去,往下三英尺踏进河中,就此向田纳西州挺进。市中心的每幢建筑上都有手绘的线条,记录着密西西比河的洪水历年淹没的位置。
眼下河水并未泛滥,但水势迅猛,水流湍急。一队人正排成长长的一列,伴着奔腾的河水前进。他们紧盯着脚,端着肩膀不屈不挠地向前走。当我打量他们时,其中一个突然抬起头望着我。他的脸笼罩在一片椭圆的阴影中,我扭开了头。
我恨不得马上进屋。谁知刚走了二十英尺,脖子上就出了一圈汗。太阳仍然毒辣辣地当空高照,仿佛又在说“你已经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我顿时觉得胸中翻江倒海,于是加快了脚步:我得喝上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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