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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直接这种,我想我不行。我的下半身器官形同虚设,因为我没种这么做。
所以我应该是用第二种,间接。
如果要间接的对巧妮表白,那透过哪种媒介最好呢?唉,又要残害脑细胞了。
我开始在我们相处的生活细节里翻箱倒柜,希望找出什么蛛丝马跡供我参考。
『如果爱情能像小说般这么美丽,那该有多好。』
『如果哪天,我的感情能像小说一样,我希望是篇美好的故事,并由我自己写下结局。』
对啊......何不用小说来表白呢?
第一次约巧妮时,在那家咖啡馆,巧妮曾说过这二句话。这二句话像是在一本书里,用萤光笔画起来的重点。
仔细想想,从认识巧妮到现在,我们之间的故事也算美丽的。在属于情侣的情人节邂逅,在她公司的美丽巧遇,到我们相同的生日。这一切的一切证明我们的故事到目前为止还算美丽。这就表示,我们的缘份有条件构成一篇美丽的故事。
既然美丽的故事有了,再来就是巧妮最爱看的小说了。
小说......这就是难题了。
印象中的小说,字数似乎都以万计算。对于写作长度最长只有作文的我而言,怎么写出这么长的体裁......
我开始试着写写小说了。
我的构想是,将我和巧妮从认识以来的经过写成一篇小说,然后在表白的时候送给她。
只是我对自己的文笔没什么信心,有可能半途而废,那这篇小说应该就石沉大海了吧?
回想起与巧妮相处的点点滴滴,我在心里已经储藏了好多的感动与爱意。如今只差最后这一步,我怎么能轻言放弃呢?而且以小说来表白,也算有特色吧?这适合我这古灵精怪的个性,凡事想与眾不同。
好,决定了,就以小说来表白吧!小说不写完,我就变成屎!这诅咒够可怕了吧。真佩服我自己敢下这么重的咒。
打开了word档,双手在键盘上停留着,脑海里开始回想起认识巧妮的那晚。
在回忆的旋涡里找寻着记忆,我开始循着记忆在文件里key下文字。
断断续续的写了几段,写了又删、删了又写,一章的长度始终未达一页。
妈的,小说真不是说写就能写的。
拿了烟和饮料,步上顶楼,我点了烟,放松脑袋,让它好好休息。
约十分鐘后,再次回到电脑桌前。换个角度,不再将这篇故事认定为小说,让头脑自由发挥。
没想到这招还不错,这一写就写了快二千个字。
伸了伸懒腰,将这篇故事阅读一次。
『在网页间跳跃着,一页换过一页。
慵懒的黏在椅子上,双眼昏沉无神的看着电脑萤幕。
其实我不知道要看什么。
在我最常去的新闻网首页标题全是与情人节有关的消息,似乎这日子就该挑起人们内心的情感。
今天是七夕情人节,道道地地的适合二个人过节的日子。
对于商人聪明灵敏的脑袋,我实在相当敬佩。能够大肆宣传情人节气氛与製造符合节日的商品,让人们陷入节庆气氛并愿意掏钱丰厚商人的钱包。
我不笨,所以我喜欢另类思考。思考的结果就是,我不会花钱在这节日上。
对于没有女朋友的单身男性而言,被商人们炒成重要节日的这天是毫无意义的,甚至于是厌恶。
唉,算了,还是吃饭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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