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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我独行(..)”!
徐常欢笑笑,望向风儿吹来的方向,忽见离十字路口不远的一家超市门前,门坎上躺着一头梅花鹿。
“过去看看。”
徐常欢打个手势,两人紧走几步来到梅花鹿的尸体边上,见鹿头上一个大洞,里面也被掏成了空洞。
吴征洋望向黑乎乎的超市深处,说道:“哥,你说里面会不会有夜魔?”
徐常欢在这家超市也安装有手机录像,当下走到收银台后面,拿起靠在口香糖盒子上的手机。
几天没有出门,手机电池连着充电宝的电量都早也耗得干干净净。
吴征洋跑回车上,从新拿了个充电宝来,徐常欢连上手机,开机以后打开视频录像,见四天前,一小群黑影进出过超市。
这群黑影自然就是夜魔了,但后面的三天手机没电,也不知道还有夜魔进出没有?
徐常欢端起武器,吴征洋道:“要进去吗?”
徐常欢道:“进去干什么?把玻璃都打碎,夜魔都得报销。”说着退出超市,站在马路中间。
突突突
超市厚厚的玻璃幕墙碎了一地。阳光照进超市,只听一阵尸嚎嘈杂,撕心裂肺的惨叫冲天而起。
徐常欢大吃一惊,原本以为超市里面最多藏有十来头夜魔,但听这惊天动地的声音,只怕不下百头!
一股浓浓的焦尸臭味刺鼻难闻,两人再退到对面马路,等尸臭味道减少了一些,走进超市一数,竟然有一百一十七头夜魔。
徐常欢大喜,说道:“城里的夜魔最多三百头,这下将近干掉了一半!”
吴征洋也是眉欢眼笑,三百头夜魔分散在城里,虽然碰到的机会不大,但一头夜魔也没有,岂不是更好?
不但无意中得到一头野猪,还干掉了百十头夜魔,徐常欢和吴征洋心情大好,当下开车来到江水边,控干猪血,洗剥了野猪。
当天晚上,两人回到社区,炖了一锅野猪肉,大快朵颐。
这以后又过了三天,徐常欢和吴征洋再次开车出去,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兜风。
街道一如既往的荒凉,两人开了会车,停在一条宽阔的马路上,这条马路上有几家进口商品专卖店,规模都不小,商品种类也繁多,五花八门,几乎囊括了一个人的日常所需。
其中有一家红酒店,光是干红型葡萄酒就有上百个种类,徐常欢每次过来,都要饮上几杯。
吴征洋不喝酒,徐常欢每次品尝杯中之物时,他就到相邻的几家店铺闲逛玩耍。
这次他找到一箱瑞士小刀,一下下地往行道树上投,练习飞刀。
阳光正好,徐常欢拖一张椅子坐在店门外,懒洋洋地看着吴征洋乐此不疲。
“飞刀再快,总厉害不过手中的枪。”徐常欢笑道。
吴征洋笑笑:“反正也没有事情好做。”
徐常欢道:“你不如练练枪法,我车里的弹药很多。”
雷鸟车里随时都有充足的弹药和其它求生物资,弹药全部用弹匣装好,拿起来就可以换打空的弹匣,不用在紧急关头一粒粒地装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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