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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屋子出来以后王一喜提三个大红包,怪不得老远就能闻到一股蚊香的味道,在这边生活也不知道蚊香给不给报销,如果不报销的话可真是一笔不小的额外支出。有看了看警务室的位置,心里纳闷为什么要建在那里,这不是养蚊子呢嘛?
公园里的宠物不是特别多,偶尔路过一只金毛也会被年轻人团团围住,如果是谁家的宠物狗偷走了东西一定会被发现。一路小跑回到卖冰淇淋的摊位发现周然正气喘吁吁的在那边吃冰淇淋,看颜色应该是巧克力口味的。
“找到了?”
“要是找到了我就不会待在这里了,整个公园都让我跑遍了,连个钱包的毛都没看到。”
周然一边咬着冰淇淋一边寻思,怎么也想这中间也就只隔了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到底是什么人把钱包偷走了呢?
“对了,你有听到那边的人吹萨克斯风吗?”
周然朝着王一手指的方向看了看,那边空荡荡的,但是在清晨的时候确实有一个大叔在那边吹什么,现在才知道那原来是萨克斯风。不过那人吹得确实不错所以他多听了一会,然后就肚子痛去了厕所,再出来的时候那人还在吹不过因为钱包丢了并没有注意大叔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你是说是那个人偷走的?”
王一摇了摇头,“我去找那个人问过,那个大叔是这片湖区的保安。他说在你去厕所的那段时间里几乎没有任何人在这附近驻足,就连买冰淇淋的客人也没有。”
“啊?难道真的是盗窃犯跟着我来到了公园?这毅力也着实叹为观止啊,佩服佩服。”
啪的一声,周然的脑袋又被揍了一下,差一点将刚吃进嘴巴里的冰淇淋给吐出来。满脸委屈的看着王一,甚至还不知道自己的乐天派做的似乎有些太过头了。
“佩服个屁啊,东西是你搞丢的责任也是你一个人的。”
“我倒是知道那钱包应该在哪里,你先跟我来吧。”
“哎?你知道是谁偷的了?”
王一摇摇头,“不知道,不过去了之后就会知道了。”
顺着一条水泥小路朝南走,那里是公园的出口。周然不知道王一要去那里,还以为他去其他地方或者是去翻翻门口的垃圾桶。但他却在门前的失物招领处停住了脚步,望着玻璃橱窗打了个响指。
“冰狗,就是它了。”
工作人员见有人在看橱窗里的东西就从屋子里走了出来,一位年近六十的老爷爷出门询问。
“丢什么东西了吗?”
“是啊老爷爷,这里面的钱包是重要的证物。”
然后王一又翻出自己的证件,上面印着警视厅搜查一课,警视正王一。
因为出示了证件所以并没有签什么手续就可以取走钱包,从橱窗里拿出来之后周然悬着的心放下了,钱包的塑封袋并没有被打开。
“不过这东西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呢?难道是小偷把钱包仍在地上被行人捡了起来?”
“如果是小偷的话没有理由不拆开塑封吧?还是说小偷拆开塑封,发现里面并没有他想要的东西又给封上了?”
周然不得要领,不过能找到钱包已经非常的开心,终于不用担心被撤职的他完全不在乎这东西是怎么到这里来的。不过王一还是很好奇,于是转过头去问失物招领处的老大爷钱包是什么样的人送来的,没成想竟然还是个熟人。
“就在那边,你们现在去的话他还在店里。”
老大爷指着马路对面的一出花鸟商店,王一忽然想到了什么似的哈哈大笑起来。
“真想不到啊,我们过去见见店老板吧。”
失物招领处的大爷说那位花鸟店的老板已经是他的老熟识了,因为他养了一只大红色的金刚鹦鹉。平时喜欢在公园里遛鸟,这鸟非常灵性所以一般店主都不带牵引绳,但也正因为如此好奇心很重的金刚鹦鹉经常会叼一些奇怪的东西回家。
并不是这一只鹦鹉脾气古怪,而是金刚鹦鹉本身就对颜色鲜艳的东西很感兴趣。它们经常会在野外寻找一些颜色鲜艳的东西放在巢穴里面,所以这一只金刚鹦鹉偷走无人看管的手提箱里面的粉色钱包也就不是神稀奇的事情。只是金刚鹦鹉本就不多见,再加上很少有人敢将他们放养,所以金刚鹦鹉偷东西的事件鲜有发生。
花鸟店的老板是一位年近四十的大叔,对王一他们再三的道歉表示今后一定要看住这个淘气的家伙。不过生活在噪音特别大且种类繁杂的城市对于鸟类本身就是一种考验,再加上主人工作繁忙,也难怪鸟儿会出来自己找找乐子。
“真是意想不到啊,我只知道乌鸦会偷东西,没想到鹦鹉也会,而且还那么大只。”,周然一边开着车子一遍絮絮叨叨的说个没完,完全忘了要回实验室化验的事情直接将车子开到了居酒屋。
北京的居酒屋并不比其他地方的正宗,大多是连锁的店铺毫无兴致可言,偶尔有些名店虽然菜品和酒水都挑不出毛病,但因为处于客流量巨大的市中心也没有了那一股雅兴。居酒屋原本就是为那些上班族而准备的,辛苦工作一天之后,在回家之前先到居酒屋小酌一杯着实美哉。但如果上升到像是吃西餐一样的讲究,那么居酒屋也就不叫居酒屋了。居酒屋就是要随意一些,大家可以互相的说说话消除一天的疲劳。
不过王一和周然倒是很大方,因为是单独的隔间两人都很随意的坐在榻榻米上,周然满脸堆笑的给王一倒酒。
“真是想不到,竟然会在失物招领出那么显眼的地方。真是虚惊一场,虚惊一场啊。”
“公园的保安大叔说没什么人驻足的时候基本就可以断定不是小偷,罪犯跟踪你的可能更是微乎其微。”
“于是你就想到了动物?”
“是啊,只是没猜到会是鹦鹉。金刚鹦鹉非常善于飞翔,抓走一个东西不过是几秒钟的时间。而且金刚鹦鹉的颜色非常鲜艳、尾巴非常长,就算抓着钱包距离那么远也未必能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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