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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切应该只能用「一团乱」来形容。
当我下了计程车,看到刚刚还在我家的楼梯口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心蓉飞奔跑进警察局,是第一乱。
当我走进警察局,看到那个心蓉抱着一个男的,又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时候,是第二乱。
当我看到被晾在警察局的一角,冷眼旁观地看着另一个角落里心蓉抱着她的男朋友(刚刚她在我家楼梯口是这么跟我说的)的情形的卞旭明,是第三乱。
二以上的数字,称为多,所以这么多乱,我只能说是一团乱。
或许,我还要再多称一乱,从没在警察局进出过的我(从小到大没在路上捡过东西可以送来警察局),第一次进警察局居然是为了要担保一个被揍得鼻青脸肿的人,要听警察说明情况,填文件,搞得我手忙脚「乱」。
我应该可以获颁「脾气最好邻居」奖,因为我居然默默地做完一切的手续,一点怨言都没有。
因为,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样对卞旭明生气!
半个小时前,还在我家的楼梯口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跟我说:「我很喜欢大卞,…如果没有大卞,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言犹在耳,但是,说这些话的女孩子,在警局里却从没有正眼看过卞旭明,这无疑是最伤人的吧!
我站在警察局门口,抬头看着站在我旁边的他,他正目送心蓉和她男朋友坐上计程车离开。
我思考着该说些什么安慰人的话,思考着应该做些什么,让伤害降到最低。他却转过头看我,浮起一丝笑容:「我们走吧!」
他的笑容牵动着嘴角的伤口,应该是因此而微微作痛,所以他下意识地摸了摸伤口。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得应道:「好!」
走到路口的时候,举手要拦计程车,却又听到他开口:「你干嘛?」
「叫计程车啊!这里没有到我们住的地方的公车!」我说。
「走路啦!」
「又走路?!我们刚刚又没吃东西,不需要运动…」
「哇!都十点了!」他看了看錶之后说道。「你吃了没?我连晚餐都还没吃,我请你吃宵夜,附近有一家店,绝对值得去吃…走吧!」
有没有搞错,他现在看起来居然精神奕奕,根本不像失恋或刚从警察局出来的样子。
「喂!」他不理会我,笔直地往前方走去,我只能在后面追赶。
「快饿死了!」他摸着他的肚子,夸张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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